1.國內生產總值增長5.5%左右;城鎮新增就業1100萬人以上,城鎮調查失業率全年控制在5.5%以內;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%左右;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;進出口保穩提質,國際收支基本平衡;糧食產量保持在1.3萬億斤以上;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,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;能耗強度目標在“十四五”規劃期內統籌考核,并留有適當彈性,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。
2.繼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。堅持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,不斷優化完善防控措施,加強口岸城市疫情防控,加大對病毒變異的研究和防范力度,加快疫苗和特效藥物研發,持續做好疫苗接種工作,科學精準處置局部疫情,保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。
3.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。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提高30元和5元,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。推進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,確保生產供應。強化藥品疫苗質量安全監管。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,加強醫保基金監管。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辦法,實現全國醫保用藥范圍基本統一。堅持預防為主,深入推進健康中國行動。逐步提高心腦血管病、癌癥等疾病防治服務保障水平,加強罕見病用藥保障。健全疾病預防控制網絡,抓好公共衛生隊伍建設,提高重大疫情監測預警、流調溯源和應急處置能力。深化公立醫院改革。規范醫療機構收費和服務,繼續幫扶因疫情遇困的醫療機構,補齊婦幼兒科、精神衛生、老年醫學等服務短板。著眼推動分級診療和優化就醫秩序,加快建設國家、省級區域醫療中心,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市縣延伸,提升基層防病治病能力,使群眾就近得到更好醫療服務。
4.完善稅收征管制度;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,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。
5.引導金融機構準確把握信貸政策,繼續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給予融資支持,避免出現行業性限貸、抽貸、斷貸。
6.加強社會保障和服務。穩步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,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,確保按時足額發放。繼續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。加快推進工傷和失業保險省級統籌。做好軍人軍屬、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撫恤工作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,優化城鄉養老服務供給,支持社會力量提供日間照料、助餐助潔、康復護理等服務,鼓勵發展農村互助式養老服務,推動老齡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。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,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,發展普惠托育服務,減輕家庭養育負擔。強化未成年人保護。提升殘疾預防和康復服務水平。加強民生兜底保障和遇困群眾救助,努力做到應保盡保、應助盡助。
7.加大企業創新激勵力度。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。加大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實施力度,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加計扣除比例從75%提高到100%,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稅收優惠,完善設備器具加速折舊、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。
8.促進教育公平與質量提升。分類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,加快培養理工農醫類專業緊缺人才,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。
(本文整理自米內網)